平利县公安局2015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3 12:02 【 字体:

 

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平利县县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县公安局机关内设机构13个,派出机构20个(其中:11个派出所,4个交警中队,5个刑警中队)。其中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直接管理,经费独立核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172名, 工勤编制30名,其中局机关65名。

(三) 主要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3.组织刑事案件的侦查、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指挥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治安事故、骚乱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重大案件(事件)。

4.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安全等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工作;依法办理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并承担涉外案件的查处。

6.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7.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指挥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工作。

10.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对来平利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领导、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侦办重大涉毒案件。

13.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1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15.协调、指导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平利县中队、消防平利县大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6.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县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管理,协助县委管理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及成员。

17.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组织、指挥、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处置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三大警务”(信息警务、民生警务、和谐警务)为引领,以“八化”措施(维稳工作常态化、严打整治合成化、治安防控立体化、基础工作专业化、执法工作规范化、信息警务实战化、民生警务系统化、队伍管理精细化)为重点,以提升“五个能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执法执勤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舆论社情沟通引导能力)为保障,以“四个满意”(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上级机关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公安民警满意)为追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全面建设“美好平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