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1000户追加计划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26 17:03 【 字体: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5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

1000户追加计划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安政办发〔201510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追加下达我县2015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计划任务1000户。在征求各镇意见基础上,经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1000户追加计划任务下达各镇(见附表1),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任务。

一、抢抓政策机遇。各镇要按照省市“扩投资、稳增长”的工作要求,抢抓政策机遇,认真落实新追加的计划任务。按照“三优先”工作原则,将本次追加计划任务主要用于解决易受地质、洪涝灾害威胁户和危困、特困户搬迁安置。城关、长安、老县三镇要优先安排解决高速路沿线直观坡面住户搬迁、改造。各镇要认真做好2015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实施方案修编工作,并将修编后的实施方案于830日前上报县搬迁办。

二、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县财政要及时调整财政预算,按照省市避灾扶贫搬迁补助资金配套政策,积极筹措追加100012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于201512月底前追加拨付到陕南移民资金共管账户,确保及时兑付。

三、确保尽快开工。各镇对2015年度追加的计划任务,务必在8月底前确定搬迁安置对象,尽快做好新建集中安置小区建设规划、用地申报、地灾洪灾评审、环境影响评估等前期工作,确保追加计划任务安置项目在10月上旬全面开工建设,明年8月底前通过考核验收。

四、加强项目对接。各镇要根据搬迁安置社区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本次规划建设的安置社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对接,保障搬迁群众按时入住。要采取“以户定建、以人定业、以业定扶”的有业配套跟进措施,促进“稳得住、快致富”目标的实现。

附件:1.平利县2015年度避灾扶贫搬迁安置计划任务分配表

2.平利县2015年度移民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建设明细表

3.平利县2015年度新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

项目表(3-13-23-33-4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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